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所以,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且着重于产品的外部特征,是产品的外表式样;它必须附着或应用于某一具体产品之上,若与产品无关,它就不能成为外观设计。
而商标与外观设计不同,商标是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标记,它是指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使用显著性特征的文字、图形或线条及其组合形式,用以区别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的标记。
具体来说,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有形载体不同
外观设计和注册商标虽然都是法律授予权利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无形财产权,但作为这些无形财产权的有形载体是不同的。作为载体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固定形状的产品,并能直接体现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注册商标则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结合形成的商品标识,其载体是商品,它是商品生产者为了使某一商品与其他商品相区别而置于商品表面或包装上的标记。
第二、保护的内容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是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组合物,专利权人享有对该产品的制造、销售、出口权。注册商标则是通过保护商标专用权来维护商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的信誉及其商品质量,并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起到广告宣传,促进消费的功能。
第三、保护期限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时权利人不得申请续展,保护期届满或专利权失效,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该外观设计,不构成侵权。
而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再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且无续展次数的限制。